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桑立明、高正斌、张彬、孙玺。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班组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作业要求、安全互保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文化活动、隐患排查、职业健康、应急管理、轻伤事故、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商贸等其他行业企业班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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