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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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建设[2014]171号
发布日期 2014-09-11
实施日期 2014-09-1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园林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但是,与城市建设的其他工作相比,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没有得到工程设计人员足够的重视,存在如下较突出问题:一是急功近利,工程建设实施大开挖、大填土,盲目改变地形地貌与河流走向,违背生态发展和工程建设科学规律;二是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绿地面积、绿地率指标真实性不足,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三是铺张浪费,高价建设绿地。如;片面追求高档用材和名贵树种,移种大树古树。大量引植外来树种,破坏原生植被;四是盲目应用大喷泉、大叠水、大广场和大面积模纹栽植,硬质铺装多,尺度设置不合理,园林植物配置不合理,乡土适生植物缺乏,品种单调,景观效果差;五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具备可实施性和操作性。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精神,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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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概览
背景与问题
城镇化快速发展,但园林绿化工作相对薄弱。
主要问题生态破坏、绿地指标不达标、铺张浪费、设计不合理、文件深度不足等。
核心原则
1. 生态优先保护自然生态资源,避免违背规律的建设行为。
2. 因地制宜优先使用乡土树种,注重植物群落多样性。
3. 功能适用绿化与主体工程协调,兼顾景观、游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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