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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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实施日期 2021-06-2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台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要求,全面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全过程,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针对近期两会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调研及信访件中发现的问题,2021年6月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约谈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指出了存在的收运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抓好整改,负起社会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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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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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台州市医疗废物管理加强通知概览
一、背景与目的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规范医疗废物全流程管理。
针对近期调研和信访反映的收运不及时等问题,约谈处置单位并督促整改。
二、关键管理要求
1. 收集转运管理
严格分类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收集,禁止混合转运。
及时收运落实“小箱进大箱”模式,确保暂存时间≤48小时。
规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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