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 341号)要求,本标准编制组结合省内外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总体要求:4浓缩与脱水;5干化;6厌氧消化;7好氧发酵;8焚烧;9炭化和活化; 10 运行管理。 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4 楼,邮政编码: 230088) 。 主编单位: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史昊然邹建勇赵二燕张海郑宇鹏曹令通韩贵超张传玮何光亚司恩良熊霞熊振长张邦顺顾建明赵杰邹献余程一龙刘二锋李刚伍先国郑维海王国胜陈斌 主要审查人员:张敬玉钱静柳勇袁亚林胡维杰程俊张玉才陈见司旭东文才兵张晓燕
本规程适用于处理规模1.0万吨/日(含)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及其混合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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