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厅关于高污染燃料锅炉执行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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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桂环函[2015]1042号
发布日期 2015-07-21
实施日期 2015-07-2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有关问题的请示》(柳环字〔2015〕17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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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广西高污染燃料锅炉执行标准问题复函概览
核心主题
明确不同类型高污染燃料锅炉应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
关键内容
1. 燃煤锅炉
适用范围原煤/散煤/粉煤/煤泥为燃料的锅炉
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 生物质燃料锅炉
适用范围直接燃用树木/秸秆/锯末等生物质的锅炉
执行标准同上GB13271•2014标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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