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交通大学。 本文件起草人:李俊元、张向东、孙厚福、马险锋、任昆、李红丽、齐东明、武文婷、邵宇飞、佟咚咚。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联系电话:0418-2195173。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联系电话:0418-281294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市细河区玉龙路88号),联系电话:0418-5110111;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联系电话:0411-84106977。
本文件规定了阜新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道路的术语和定义、勘测、交通量调查与预测、路网的规划、路线、路基路面工程、路基防护与支挡、道路防排水、道路防沙、过水路面及漫水桥、桥涵、平面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村镇路段、道路绿化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阜新市土地整治项目的道路工程及桥涵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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