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上海大学、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福奇、韩军、池长昀、孟祥生、张春国董红霞、颜明峰、严彪、黄丽宏、卫丙戊、张力天,李国珍.李国军、赵广州、李文荣、宋延军、沈玲、李淋、韩启然、高原、余文璨、王海青、曹神遐、庄建辉,李学尧。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主体及要求、评价内容及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技术流程、评价业务流程和评价报告应用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科技成果供给方、需求方和评价机构等相关各方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成果开展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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