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雄安“政”字〔2021〕25 号)的要求,中国市政工程 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立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考有关标准和国内外文献,深入调查雄安新区市政公用工程的规 划目标和建设需求,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在研究、分析和总结工程实践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供水;5 排水;6 生活垃圾;7 燃气;8 供热;9 电力;10 通信。 本标准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补充或修改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至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邮编:300074;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9 号C 座 401;邮箱:necw@vip.sina.com)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公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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