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气候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冉、廖代强、王颖、孙佳、朱浩楠、李永华、康俊、周杰、姜平、张芬。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一般规定、需求调研与资料收集、论证内容、结论及建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需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重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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