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公安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维中、徐生炉、刘宏鸣、朱君贤、张荣、唐吉武、丁帅、褚向超、冯慧敏、李海鹏。
本文件规定了无疫小区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出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疫情群防群控、应急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疫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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