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文,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13J56号)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质监函(2019]1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既有建筑幕墙的特点,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及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9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构件及材料检验;5.节点连接检验;6.防火、防雷构造的检验;7.结构承载能力验算;8.安全性鉴定评级;9.鉴定报告。 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合肥市蜀山产业园山湖路567号,邮政编码:23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黄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安徽齐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三乐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项炳泉 张金钟 郑燕燕 程建明 刘杭杭 孙雨欣 周庆松 李葛葛 高文生 刘勇 龚兵 汤海洋 汪兆年 徐琼琼 张永付 刘俊 主要审查人员:王洪涛 徐勤 张云龙 牛骏 葛大中 张士翔 潘国平
1.0.1为规范安徽省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检验活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内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 1.0.3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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