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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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9-30
实施日期 2018-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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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是浙江省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营造社会诚信环境,降低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成本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下是对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分析:
第一章 总则
目的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适用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及其管理活动。
定义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反映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原则合法、安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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