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710基于GB/T 32710,1—2016《环境试验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技术基础上制定。 本部分为GB/T32710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雪中炭恒温技术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衡阳衡仪电气有限公司 、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月明 、邹苏阳 、张桂玲 、刘湘衡 、梅恪 、柳晓菁 。
GB/T 32710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湿热试验箱、盐雾试验箱、长霉试验箱、低温试验箱,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高温低气压试验箱,高低温试验箱,高温试验箱,低气压试验箱和氩弧灯耐气候试验箱的电击和电灼伤,机械危险,火焰从设备内向外蔓延,过高温,流体和流体压力的影响,辐射影响(包括激光器,声压和超声压),释放的气体﹑爆炸和内爆以及生物和化学危险的安全内容。但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可靠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要求,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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