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巩固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质量,持续推进依证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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