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18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环发〔2025〕33号
发布日期 2025-11-11
实施日期 2026-01-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和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切实发挥其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23〕5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1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3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2023年试行版本。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家管理办法
1. 专家入库条件需具备高级职称、5年以上相关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 专家义务需提前提交评审意见,遵守廉政规定,主动回避利益冲突。
3. 违规处理对违规专家采取约谈、取消资格等措施,严重者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二、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1.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猜你喜欢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