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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