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367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云环规〔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实施日期 2024-05-1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云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经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2011年1月31日发布的《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同步予以废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4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pdf 【0.4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分析:
第一章 总则
目的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建立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适用范围云南省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建设、运行、使用和监督管理。
定义污染源自动监控包括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实现实时、远程监控。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告第1号 (匹配度 0.903)
  • 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云政发[2015]85号 (匹配度 0.739)
  • 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26号 (匹配度 0.700)
猜你喜欢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0
  • 收藏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