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季度和年度评价,其他周期性评价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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