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加强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第三方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将《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治理单位计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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