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19年第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