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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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务院令第599号
发布日期 2011-07-07
实施日期 2011-09-01
发布部门 国务院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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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旨在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的损害。该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明确了条例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事故的定义。事故按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规定了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2. 事故报告规定了事故发生后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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