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昆明市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雪、何伟、何佳、何咏、支国强、王珂、杨艳、毕定龙、张英、郭昉、张平、朱启凤、雷洪。
本标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一般要求、出厂、贮存、运输、计量和检查、处理、处置,以及信息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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