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藻渡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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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渝府发[2018]38号
发布日期 2018-08-21
实施日期 2018-08-21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重庆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藻渡水库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是渝黔两省市政府共同推进的战略合作重大项目。藻渡水库具有防洪、供水、灌溉等功能,对促进库区周边产业转型发展、振兴黔北渝南地区乡村、帮助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保障和改善当地民生、加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綦江区和桐梓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水库正常蓄水位推荐方案为375米(黄海高程,下同),总库容约2亿立方米,为大型水库。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移民安置涉及重庆市綦江区、巴南区、江津区和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为确保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现就禁止在藻渡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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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藻渡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pdf 【0.1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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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重庆市藻渡水库工程管控通告要点
一、调查实施
由重庆水利投资集团联合地方政府组织,长江勘测公司负责技术指导。
二、管控范围
枢纽区綦江区赶水镇3村(坝址周边300米范围)。
淹没区涉及重庆綦江、万盛5村及贵州桐梓8村(375米水位线+洪水回水区)。
影响区根据地质条件划定。
输水区綦江、巴南、江津相关区域。
三、管控措施
即日起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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