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概览
一、基本信息
• 颁布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
•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起
• 文件编号: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二、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达到省级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2. 区域划分管理
• 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 禁养区禁止新建养殖场,现有场需关停或搬迁
• 限养区禁止新建扩建养殖场
3. 污染防治要求
• 强制环境影响评价
• 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要求)
• 规范废弃物处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