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国上经济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白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北京绿矿联合工程技术研究院、中煤一局集闭有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广西瑞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真、梁楠、张宇、吴福、朱骏灵、苏建、莫凌云、王晓华、张振凯、欧孝夺、廖原、 郭林霞、易廷斌、刘振宇、刘昶、将力、赵振国、齐荣贵、高晓卉、张油军、张勇、吴秋菊、刘杰、陈余道、朱宗强、聂旻、姜宁、郭高轩、汤新梅、张晓明、李宁、朱京雨、杨志强、刘洋、董国明。
本文件规定了受采矿活动影响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路线、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调查方法、适宜性评价、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评估、管护及验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废弃矿山,生产矿山在采矿证有效期内不再受矿业活动影响区块的修复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针对矿山存在的地貌景观破坏、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三大类问题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技术方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其他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要素修复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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