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第三、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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