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锦屏县华绿炭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传驷、官正涛、叶常青、顾曼先、熊小虎、崔国根、焦健、顾舒扬、范光扬、邵琳、姜浩、熊穗平。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的分类与型号命名规则、规格及性能指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本类、草本类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本标准未涵盖的其它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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