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领域政策法规清单和岗位工作细则百问百答 问:1. 医疗机构的服务宗旨是什么? 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医疗机构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暂无相关说明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