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蓝海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河北泰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毕丽新、李亚楠、李毅佳、金艳军、韩韶辉、李国素、刘若瑜。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备范围、原则、准确度等级、配备率及碳计量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生产企业、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碳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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