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晋环发〔2025〕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一、除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县级审批部门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审批的,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此文件审批权限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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