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72《公路劳动定员》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定员。 本部分为JT/T772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人劳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蔺建煌、彭进娥、朱新富、赵振伟、黄永刚、王学伟。
JT/T 772的本部分规定了公路劳动定员所涉及的人员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管养、车辆通行费收费及服务区等的劳动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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