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发区设立扩区的相关环保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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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环环评函[2017]119号
发布日期 2017-03-06
实施日期 2017-03-0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梳理了与开发区设立扩区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文件,主要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西省“十三五”环境规划》(晋政发[2016]66号)等。其中明确提出的有关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要求如下: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3月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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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发区设立扩区的相关环保规划要求.pdf 【15.1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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