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我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工矿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自发布之日施行。 《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陕环固管函〔2018〕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陕西省工矿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日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工矿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其他行业按照GB16889等有关标准执行。重点单位的划分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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