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精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编制了《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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