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