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邯郸市峰峰矿区为省级园林城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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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冀政办字[2019]71号
发布日期 2019-12-07
实施日期 2019-12-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邯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峰峰矿区创建河北省园林城区的请示》(邯政呈〔2019〕34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邯郸市峰峰矿区为河北省园林城区。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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