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邯郸市峰峰矿区为省级园林城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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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冀政办字〔2019〕71号
发布日期 2019-12-07
实施日期 2019-12-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邯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峰峰矿区创建河北省园林城区的请示》(邯政呈〔2019〕34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邯郸市峰峰矿区为河北省园林城区。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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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批准邯郸市峰峰矿区为省级园林城区
核心内容:
1. 批复结果河北省政府正式批准邯郸市峰峰矿区为"省级园林城区"。
2. 创建背景基于邯郸市提交的创建请示文件(邯政呈〔2019〕34号)。
后续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工作重点
强化生态优先,提升城市生态功能;
优化规划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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