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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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4)
发布日期 2020-07-31
实施日期 2020-07-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鹤壁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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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pdf 【0.8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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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立法目的促进生态城市建设,推进循环、低碳、绿色发展。
适用范围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活动。
主要内容涵盖资源再利用、节能减排、海绵城市建设及相关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
关键章节
1. 总则
明确政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强调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
2. 规划与管理
要求编制中长期规划,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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