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有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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