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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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3-04
实施日期 2020-03-0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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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概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
核心目的
规范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修复。
适用范围
赔偿权利人省、设区的市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进行磋商。
适用情形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点生态功能区破坏、环境质量下降等。
排除情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适用侵权责任法)。
磋商程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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