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2019年将启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修订和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研究相关工作。现请你单位结合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和鉴别工作开展情况,协助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关于《名录》的修订意见及依据、建议对《名录》中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以及豁免内容和依据,并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 二、截至2018年年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材料; (一)本地区已发布的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或要求、危险废物属性判定等的管理规定。 (二)已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技术机构名单,并填写附件3,以及已完成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电子版(包括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报告),并填写报告4。 (三)关于完善《名录》、豁免管理制度、鉴别管理制度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请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件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贾佳 电话:(010)84665933,1521064282 邮箱:jiajia@mepscc.cn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代章)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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