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为了加强浚县古城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浚县古城实际,制定本条例。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