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为了加强浚县古城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浚县古城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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