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11/T 1034《交通噪声污染缓解工程技术规范》的第 2 部分。DB11/T 103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 隔声窗措施; ——第 2 部分 声屏障措施。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北京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品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帅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北京图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2。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康钟绪、刘磊1、赵佳美、马保龙、陈增军、殷胜炯、赵允刚、简敏、刘磊2、 户文成、孙海鹏、顾林华、孙海洋、滕玉禄、王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 1034.2—2013;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噪声污染缓解工程中声屏障措施的适用条件、基本要求、立式声屏障的设计、封闭式声屏障的设计、施工方法要求、工程验收要求以及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测。 本文件适用于缓解既有高速公路、城市高架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噪声污染使用的声屏障措施,既有城市道路、公路等可参照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新建地面交通线路声屏障的设计可参考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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