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立足“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省情定位,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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