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淄博市能源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爱科 崔斌 刘胜本 李明辉 李学臣 郭忠杰 王振国。
本标准规定了石灰机械化立窑节能监测方法的术语和定义、检查内容、测试项目、测试方法、监测指标和监测结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焦炭,可燃性气体等为燃料的石灰机械化立窑。其他石灰立窑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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