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 、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耀东华装饰材料科技材有限公司 、久盛地板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新芳 、付跃进 、孙柏玲 、安鑫 、虞华强 、李晓玲 、高东峰 、周丽玮 、李巍 、彭芝红 、邢红霞 、王欣宇 、佘学彬 、陈秀兰 、陈大男 、沈金祥 、庞小仁 、曾敏华 、孙龙祥 、张冉 、金枝 、徐金梅 。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绿色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检验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绿色产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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