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共同提出,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晋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丽华、柳静媛、杨红红、冯瑞开、王宏昌、王晋东、李强、尹志鹏、黄晓庆。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场所消毒的术语与定义、要求、消毒的区域、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办公场所防控流行性传染病疫情的消毒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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