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辽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城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万衡检测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正开、孙宝建、胡新颖、赵伟、李德江、牛锡泉、杨钦德、尹志勇、郑青军、孙嘉旭、韩蔚、何龙、王亮、杨德斌、郑东华、周旭、王海涛、孙传东、杨艳华、宿福存、王雪娜、礼加明、黄廷海、韩冰、赵振东、历娜、赵薇、阎宏刚。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联系电话:024 -86 936887;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联系电话:024 -86892494.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入防工程)检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报告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抗力级别5级及以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其他人防工程检测活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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