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邱阳、姜维国、李永亮、李健、张妍妍、郭洪超、耿印印、李玲 本文件为 2022 年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大气城市污染分布、污染时效性监测过程中点位布设、监测技术、质量控制、监测记录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激光雷达连续监测系统(后文简称“激光雷达”)对城市大气污染分布、污染时效性监测,包括城市区域范围内污染指数和高空污染聚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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