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62/T 491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第3部分。DB62/T 491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污水处理厂; 第2部分:淀粉加工企业; 第3部分:固体废物焚烧企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监督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兰州大学、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甘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少伟、程滕、陆娅静、徐国栋、魏金祥、张生萍、赵雅琼、朱青祥、魏彩娣、王博。 本文件由兰州大学负责解释。
本文件确立了固体废物焚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原则与流程,界定了核算边界与排放源,描述了核算方法,给出了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报告格式和内容等。 本文件适用于省内从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水污泥等固体废物焚烧活动的企业(单位)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适用本文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利用锅炉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